相信了解过定期寿险的朋友都清楚,此类产品一般只有身故/全残才会进行赔偿。但对30~40岁的消费者而言,似乎有些鸡肋了,毕竟一般很少有人会在这个年龄段身故!那么,30~40岁,有必要买定期寿险吗?
在购买了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后,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便需给付生存保险金。那么问题出现了,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到底归谁呢?
终身寿险,顾名思义就是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被保险人在任何年龄如果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而所谓的增额终身寿险,其实就是递增保额的终身寿险!那么,增额终身寿险都有哪些作用呢?
市面上"低保费、高保障"的定期寿险产品,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作为家庭支柱的中年群体的后顾之忧。不过,也有一些消费者为了快速获得保费,试图进行定期寿险逆选择?那么,什么是定期寿险逆选择呢?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寿险跟年金险都是很多人关注的,那么你们知道增额终身寿险跟年金险有什么区别吗?当然很多人还会关注增额终身寿险的好处是什么?那么下面就为大家推荐《增额终身寿险跟年金险有什么区别吗?增额终身寿险的好处是什...
如果是暂时资金足,投保人有权利用60天宽限交费期推迟缴费,借此周转资金。如果60天内仍无法缴费,投保人还可利用两年的“宽限期”,让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具备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保险的出发点是帮人转移风险,给生活更多稳定性的工具,是一种与人为善的事业,尤其像寿险,将自己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在发生疾病或者意外后能给家人减轻一些压力和负担,这也是对家人爱与责任的体现。
子女是与父母血缘关系最近的亲属。父母子女是家庭共同生活及亲属间扶养权利义务的基本主体,具有密切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所以,父母死亡后,子女理所应当就成为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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