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一看定期寿险的理赔条件,只有死亡身故或者全残的时候才赔付,感觉这种寿险没有什么用。只有死亡了才能赔付太不划算了。下面为大家推荐《购买定期寿险有什么误区,一定要了解一下》,欢迎阅读。
购买定期寿险有什么误区,一定要了解一下
误区一、定期寿险没有终身寿险好
一些人认为定期寿险只能保障一二十年,而且到期以后,如果没有出险钱就白花了,没有终身型的寿险好。最起码终身的寿险可以保终身,而且中途即使退保,还可以领一些现金价值。
其实,没有所谓的好与坏,只能说各自都有优缺点。只能说,在购买的时候应该结合自己当时的现状、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来做选择。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一般,那么购买定期寿险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毕竟,保险的作用就是保障功能。
误区二、定期寿险买了没用,死亡才赔
很多一看定期寿险的理赔条件,只有死亡身故或者全残的时候才赔付,感觉这种寿险没有什么用。只有死亡了才能赔付太不划算了。
其实我们要明白,人这一辈子总会经历一些意外事件,无论是大意外还是小意外。假如一个三口之家,如果男方是家里的顶梁柱,一旦出现重大意外情况,整个家庭可能就毁掉了。
还有现在很多人都有车贷、房贷,有老人要赡养、有孩子要抚养,可曾想过如果发生一些意外情况,将会让整个家庭置于何种境地?
误区三、定期寿险消费型没有返还型好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过一些返还型寿险,有些朋友总认为返还型寿险比较好,最起码到期以后还可以把保费返还给我,这种是比较划算的。
误区四、有了意外险不需要定期寿险
很多朋友说,我给自己买了意外险,而意外险也包含了身故责任,就不用再购买定期寿险了。其实两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比如定期寿险一般可以保到70岁,但是意外险一般65周岁以上就不能再购买了。
再比如定期寿险的身故和全残,只要在保障期内,都是可以赔付的。但是意外险在合同约定的是事故发生180日之内因事故身故的才会赔付。
如果超过180日的话,还需要重新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给予伤残保险金。有些人可能还不太明白这个意思,给大家举例说明一下。
假如张三不幸因为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全残,因为在医疗治疗超过了180日,那么就需要重新鉴定张三的身体残疾情况,如果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给予赔付。而且一般意外险给予伤残的赔付是按照一定比例赔付。而定期寿险则是在保障期内,不受180天的时间限制,且赔付是按保额赔付的。
误区五、我还年轻,不需要买定期寿险
一些年轻人了解定期寿险以后,感觉自己还年轻,买这种定期寿险没什么用,还不如买医疗险来的实在。
确切的说,每一个险种都有适合的人群,对于定期寿险来说,更适合家庭经济条件一般,适合为家庭顶梁柱购买一份保障。
要知道,人生有很多意外情况是难以预料的。意外不会因为年龄而做选择,更多的时候是应该结合自身情况去做选择,不一定每个人都有这种需要。
误区六、买定期寿险不吉利
时至今日,依然有一些人认为买定期寿险是不吉利的。因为定期寿险只有全残或者死亡的时候才会赔付。
其实有这种想法的人可以想一下,我们平常在乘车或者坐飞机的时候,都会有一些意外险?意外险基本也都是死亡或者全残的时候才会赔付。
对于意外险都能接受为何就不能接受定期寿险了呢?所以对于定期寿险购买方面不能存在这种误区。
定期寿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主要分为储蓄型和保障型,储蓄型保险兼具储蓄和保障功能,具有增值收益的特点。根据保险金额在整个保险期间是否发生变化为依据,可以将其分为定期定额寿险、递减定期寿险和递增定期寿险三种。
定期寿险可以更新或展期。许多1年、5年和10年的定期寿险库规定,保险单所有人具有可以更新或展期的选择权,即在保险期满时可以延长保险期限,不必提供可保性证据。倘若定期寿险单没有规定这项选择权,被保险人可能在保险期满时因健康情况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取得人寿保险,因此规定这项选择权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定期寿险是可以变换的,即保单所有人具有把定期寿险单变换为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选择权,也毋须提供可保性证据。这种变换的选择权一般只允许在一个规定的变换期内行使,如只允许在60岁以前变换。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只有少量的准备金,在变换时保险公司把它折成一个变换值。
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收入偏低的人群来讲,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是一种很好的选择。现在人们更倾向于购买终身寿险,因为终身寿险提供的是终身的保障,而且集合了保险和储蓄投资于一身,但是还是要建议人们最好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选择购买哪款产品,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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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了解过定期寿险的朋友都清楚,此类产品一般只有身故/全残才会进行赔偿。但对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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